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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油宝”投资者损失深感不安 该事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点击次数:2020-04-25 10:12:01【打印】【关闭】

中行原油宝事件发生后,中国银行已经连续多日发表公告,前几次都是关于原油宝如何处理,而这次是表明了态度,表达了将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将与客户同舟共济,体现了

中行原油宝事件发生后,中国银行已经连续多日发表公告,前几次都是关于原油宝如何处理,而这次是表明了态度,表达了将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将与客户同舟共济,体现了负责人的态度。

中行指出,在4月20日结算日,约46%中行客户主动平仓离场, 约54%中行客户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即有超过一半的客户未平仓,最终以-37.63美元/桶的价格结算。不过,中行目前还是没有披露最终未平仓的客户数量以及头寸。

与此同时,中行还表示,对投资“原油宝”产品遭受损失深感不安,将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

近几日中行原油宝事件引发全国范围内投资者维权行为,笔者参与的一个5000人的微博维权群,密集的投资者发表意见。他们都去当地监管部门表达诉求,并聘请律师,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不过,昨天下午律师的态度让投资者很失望,代理投资者的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继生宣布暂停受理中国银行原油宝投资者的起诉,是“因为大家都懂的原因”。

律所称: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及关注度,盈科律师事务所暂时停止受理,不好意思,各位可以另行寻求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我们团队也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并且两个微信群也有近百位投资额号有意愿参与,但是因为盈科是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对于群体案件的压力比较大的,只能不带理了。

他最后还表示个人观点:你们的损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才会有效果,其他途径基本上是不会有结果的。从卖者尽责的角度来看,中行对于穿仓的损失至少要分担50%以上。

4月22日,中行发布了一封情况说明后,23日中行开始陆续将投资者“原油宝”账户中的保证金直接划走,正式执行-37.63美元/桶这一闻所未闻的结算价。多名投资者称,保证金账户已经被扣完,但其他在中行的存款、理财等账户还没有影响。可见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棘手,比如中行的回应是,如果不不足保证金,将会上报央行征信,这也是投资者难以接受的。

目前是非曲直已经非常复杂,但最终要交给司法去解决问题。

目前看来中行最关键的问题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问题和风险管理问题:比如有人认为,当前芝商所的交易规则发生了重大改变,允许结算价格为负甚至负价格期权上市,这就改变了此前原油宝类产品的风险属性和投资操作逻辑,投资者的风险敞口由本金损失为限扩大到穿仓倒赔,此前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测评恐也面临失效。因此,金融机构需要重新认识投资者适当性问题,界定合格投资人的边界。另外,对于交易规则的重大改变,也应及时和专业尽责地对投资者进行充分告知提醒。同时,对于此类高风险的账户商品交易业务产品,应该如何监管也值得反思。

再比如对于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方面,中行存在争议,比如,有投资者反应:我妈68岁了,昨天打电话说银行理财买亏了,跟我道歉,我去她账户才发现是中行原油宝。社区老年群里有不少人买,银行网点也推荐过,她取出定期存款买了九万,她现在只知道本金没了,还不知道要倒赔银行20多万。

他想知道,本金赔光,倒赔三倍的产品,放入理财频道,很多大爷大妈购买了,让这些平衡性投资者购买高危险的期货产品是否恰当?有没有对客户进行风险评测?有没有向客户披露倒赔数倍本金的风险。可不可以对于65岁以上投资者的儿女进行告知?

更重要的是在国际油价剧烈变动情况下,在原油转期时间点设置,强制平仓设置方面,风控部门有没有尽职尽责,造成了国家外汇和客户资金的重大损失。

这些损失让客户本金赔光也就罢了,现在还要倒赔三倍本金,考虑过平衡型投资者的客户的经济承受力没有?我妈一个月退休金就3000,估计我要替她还后续的欠款。

网上流传的一个视频显示,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蹲在东北一家中行的营业所门前,中行管理人员在进行安抚,她是亏了本金几百万,倒欠中行几百万,加起来亏损大约一千万。

中国的金融市场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现在必须法治化的时候,一定要通过法律框架,分清双方责任,贯彻投资者风险自担和机构卖者尽责原则,也要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责任,这类事件如果处理好了,正是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一切非法律手段和途径解决这个问题的案例都是金融市场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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